跟踪骚扰防制法6月上路施行,苗栗县警察局受理3起案件,其中1名男子追求暗恋女子长期到对方住家外守候,另1名男子常尾随女子偷拍背影,被害人提告,2男遭函送侦办。
苗栗县警察局妇幼队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跟骚法上路后,已受理3件跟踪骚扰案件,共开出3张书面告诫书,也协助声请2张保护令,其中2案经被害人提告,依跟踪骚扰防制法函送苗栗地检署侦办。
警方说明受理案件态样,其中第1案为男子暗恋女邻居,长期在对方住家外守候、送礼、要求外出约会,女方拒绝仍不停止骚扰。
经调查此案属于典型「不当追求」跟骚案件,除对男子开立书面告诫,并为女子声请保护令,经女方提告后,依跟踪骚扰防制法函送苗栗地检署侦办。
第2案为经常在市场游荡的男子今年5月间尾随跟踪拍摄1名陌生女子背影,女方发现遭偷拍当下快步离开,未料6月7日又见男子于街道一路尾随拍摄背影,报警查办,并对男子提告;警方除依法将男子函送侦办,也转介卫政单位评估此案是否需精神疾病治疗。
警方指出,第3案为男子不甘与女友分手,频传送骚扰简讯,日前在女方住家外盯梢大声辱骂且不断打电话骚扰,被害人女子不堪其扰,求助警方加以劝戒,盼男子勿再纠缠;警方协助被害人声请保护令,并依跟踪骚扰防制法对男子开出书面告诫书。
苗栗县警局妇幼队长郭守明表示,跟骚法今年6月1日起施行,只要出现监视观察、不当追求、尾随接近、寄送物品、歧视贬抑、妨害名誉、通讯骚扰、冒用个资等8类行为,且反覆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让当事人心生畏怖,就可能触法,可处1年以下徒刑、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金,若携带凶器就会加重为5年徒刑、50万元罚金。
他提醒,不当追求等属常见跟踪骚扰行为,民眾遇有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处理,警方可依据相关证据启动刑案侦查、书面告诫机制、协助向法院声请保护令及预防性羁押等保护机制及司法流程,保障民眾安全。(编辑:戴光育)1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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