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与纪姓男子于今年5月相约到楠梓区惠心街工地偷窃建材,两人与另一名涉案女子在事后接受警方询问时,3人互推责任,辩称是对方指使。警方大嘆,此事真是应验「大难来时各自飞」。警方询后,全案依加重窃盗罪函请桥头地检署侦办。

楠梓分局翠屏派出所于今年5月25日接获姚姓民眾报案,称其在惠心街的工地多样建筑材料遭窃,损失新台币4万5000元。

警方获报后立即调阅现场监视器,发现2名男子分别驾驶租赁小货车及车行名下的重机车到一处工地偷窃建材,经员警连日调阅相关资料后,掌握窃嫌43岁王男所驾驶自小货车涉有嫌疑,先于5月27日通知到案。

王男对所做犯行皆予承认,但却推称「此案是另名毒品通缉犯49岁纪男提议行窃,变卖后自己才分到2000元等」,而纪男于案发后因他案遭查获入监服刑,后来经员警于6月10日前往监狱借讯,纪男虽然对犯行坦承不讳,但他也推称「这案是王男提议,自己不知情,也没分到任何好处,并咬出当天犯案王男的女友也在车上把风未下车,请员警再好好仔细查看监视器」。

员警得知后反覆勘查监视器影像,果真自小货车内副驾驶座还有另名女性,再查得30岁邱女并通知她于6月19日到案说明,她虽坦承在场,但否认有参与整起行窃过程,都是2男去行窃的,自己也没分到任何好处。

员警听后即予训斥:「做案时大家称兄道弟,出事了大家纷纷走避,根本没义气」,询后全案依加重窃盗罪函请桥头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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