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34岁何姓男子今天独自驾驶百万名车到花莲旅游,途经新城乡某超商买饭糰、饮料等,竟不顾店员阻止抢走价值新台币346元商品离去,警获报后以车逮人,依抢夺罪送办。
新城警分局副分局长张思亲今天接受媒体联访指出,何男上午6时许至超商购买饮料、饭糰等物品,未付款离去遭店员阻止,辩称忘了付钱后,又加码增购商品,消费金额346元,仍不付钱,店员见状收起商品,何男走进收银台抢走物品后离去。
张思亲指出,店员记下何男车牌号码报案,警方循线在新城乡大汉村华富街看到一辆黑色宾士小客车与通报车号相符,立即上前要求驾驶停车,并于车内发现早上抢夺的饭糰等物品。
何男否认行抢,辩称是忘了付钱,面对警方讯问也是答非所问。警方指出,全案依抢夺罪将何男移送花莲地方检察署侦办。(编辑:陈仁华)11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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