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姓男子在网路上结识未满18岁少女,与「互换裸照」为由,陆续取得对方自拍胸部、腹部的不雅照片,唐食髓知味,继续要求少女拍更多的照片给他,恐吓不从便要将照片上传网路,造成少女惊恐生活出现异状,亲友获知后报警逮捕唐男,士林地检署日前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罪嫌起诉。
起诉指出,家住台中市的唐男,2021年10月透过网路结识被害少女,唐透过閒聊取得对方信任,竟提出「互换裸照」的要求,涉世未深的少女后来陆续自拍胸部、腹部传给唐。
唐后来不断索讨各种裸照,还要少女拍更大尺度的照片,少女不从,唐便陆续恐吓「那我要把照片传出去啰!」、「等等就传出去啰!」、「要传出去了吗?」,少女不堪其扰心生畏惧,后来被迫又拍了数张照片给唐。
起诉指出,少女此后精神状况受损,经常低头沉思、课业表现亦有影响,经家人关心询问后,才知遭唐恐吓,循线报警将他逮捕。
唐应讯时坦承索讨裸照,士林地检署侦结后,认为唐男恐吓未成年人,胁迫对方拍摄不雅照片,涉犯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2、3项,引诱、胁迫使儿童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依法将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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