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5年前惊爆力勤农产公司贩售过期肉品,中市卫生局查获已卖过期276天至170天不等的冷冻大肠头及猪肠等逾千公斤,并查扣大批逾期肉品。卫生局开罚1032万元,力勤不服经诉愿、行政诉讼,最高行院法院撤销卫生局处分。卫生局改罚432万元,力勤再经诉愿、行政诉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决,维持其中罚款24万元,其他违误撤销,仍可上诉。
台中市卫生局食安处回应表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对有关贩售逾期食品的行政裁罚计算不同意,市府将再重新审视后,再作适法性处分。
力勤离职司机在脸书爆料公社PO文爆料,指称前东家常改标卖过期肉品,最噁心的是改标换包装时都已传出异味。台中市卫生局接获检举到位于清水区的力勤农产公司稽查,当场封存1万5000多公斤可疑肉品,引发社会譁然。
经卫生局在2017年4月、5月间追查,力勤在同年2至3月间,共6次违法贩售逾期冷冻肉品,包括大肠头844公斤、猪肠200公斤及枝骨10公斤等,清查封存肉品发现有过期大肠头2155公斤、鸡腿3300公斤,数量庞大。
台中市卫生局根据力勤农产6次违法销售过期肉品及查获贮存逾期大肠头及鸡腿2行为,认定共8件违法行为,依违反《食安法》的裁罚基准,依据违规次数、资力加权、工厂非法性加权、违规行为故意性加权、违规样态加权、违规品影响性加权及其他裁量参考加权等计算后,重罚1032万元。
力勤不服,提起诉愿遭驳回,经上诉到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于2020年间判决,认定卫生局违法裁量加权,撤销处分。台中市卫生局在同年11月重新裁罚,开罚432万元,力勤仍不服,提出诉愿遭驳回,再提起行政诉讼。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卫生局对查获逾期大肠头及鸡腿等2违法行为,各罚款12万元,并无违误。而贩售逾期食品或变质、腐败食品等6次违规贩售行为,有的已依「违规影响性部分」部分加权裁罚,却又在「其他参考加权事实」部分以「情节重大」再加权计入2至4倍罚锾;有的不在前者加权,却採后者加重加权计算,各有重复及混淆等违误,不合理。法官判决,除裁罚24万元的部分有理由外,其余予以撤销,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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