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聚集团吴氏家族旗下昌轩建设董事兼总经理向可立、副理罗文德,利用2008年出售土地建案给远雄人寿作企业总部机会,佯称黑道觊觎建案,「内神通外鬼」找来掮客李克毅居间假仲介,藉机收受远雄佣金及顾问费,向、罗、李3人获取不法利益3.1亿。台北地检署1日依背信罪起诉向、罗、李3人;亦泊实业社前负责人郑永裕则获不起诉处分。

至于立委林奕华前男友、前安多利投信董事长邓盛宇因协助向男等人以不实发票逃税,让向男等人获取佣金及顾问费,检方虽认定邓男涉背信及帮助逃漏税犯行,但因邓在2010年9月3日病逝,检方未予侦办。

另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儿子远雄人寿总经理赵信清2人遭匿名检举勾结李克毅涉及背信,但检方清查相关金流后,认定2人罪嫌不足,另处分不起诉。

检调调查,远雄人寿2008年欲向昌轩建设及联贷银行团代表宝华商业银行(现改为新加坡星展银行)所代表的债权人,购买昌轩建设公司、奕行、奕铭投资公司参与合建的北市信义区土地,作为远雄人寿企业总部。

昌轩建设总经理向可立、副理罗文德2人明知购地案获利金额应归属昌轩建设及合建案其他参与公司,却佯称黑道觊觎建案,找掮客李克毅安排李自己的人头公司「WIN FAIR」等公司,居间为远雄人寿仲介处理该购地案。

向可立等人故意营造该购地案整合困难、成交不易、仲介人着力甚深等假象,藉此收取高额佣金,致远雄人寿2008年5月委任WIN FAIR等公司与昌轩建设签约,远雄付出4亿余元佣金及 顾问费。

2008年7月远雄人寿以129亿元分别与昌轩、奕行及奕铭公司签订不动产买卖契约书,事后向、罗、李等人获取3.1亿元不法利益。

2011、2012年间,台北市国税局发现交易案中的阿姆斯壮公司有8张不实发票,将负责人移送北检侦办,检方查出李克毅收受本案佣金及顾问费,依《税捐稽徵法》起诉李,李被判有罪确定,由于全案在高院审理期间,向可之担心东窗事发,于2016年8月与李签订协议书及同意书,同意支付1400万元给李补偿,李刻意隐瞒向男等人犯罪情事。

昌轩建设发现此事,向调查局提告。去年5月检调搜索,约谈向、罗、李等人,讯后谕知向200万交保、罗100万元交保,李限制出境。

涉案的李克毅曾因涉入远雄人寿掏空案,遭北检侦讯后谕知交保,之后李被起底没有律师资格,却假冒检察官,北检主动侦办,但因犯案时间已逾5年追诉期,2020年6月李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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