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通过「300亿元中央扩大租金补贴专案」,预计将在2个月内完成50万个家户申请,但多个社福团体指出,从内政部规定的申办程序来看,限定受理申办期限(7-8月)、租赁契约影本列为申请时必备文件,光这两项规定就可能阻挡了特别弱势的无家者,呼吁应新增「随到随办」机制。
社福团体指出,本次补贴专案「简化申请程序,放宽所得限制」,固然纳入了人均月入达4、5万元的小资家庭;但对于小资家庭的简化程序,在关键处却对最弱势者缺乏弹性,可能使无家者与社会弱势民眾因来不及备齐申请资料而被排除在外。
社福团体提及,相较于受房东欢迎的年轻小资家庭,包括游民在内的各种社会弱势无家者,向来在租屋市场饱受歧视与排斥,寻找租屋的时间经常会超过1到2个月,当政府限定受理申办补助期限,将会特别不利于年老、身心障碍、游民、日薪制劳工...等多重弱势特徵的无家者及缺乏适居空间者,使因社会歧视而无法取得租赁契约的最弱势人民,再次被政府的申办时限与文件等规定所排除。
社福团体表示,随到随办在各县市政府对低收入户的租屋补助已经行之多年,然而,内政部至今仍执意採用限定期间、一年1或2梯次的申办规定。这项制度前提,就已经排除了在申请期限之后流落街头的人,与因受社会歧视而难以在限定期间取得租赁契约的人。何以地方行之有年的成熟作法,在中央政府官员的思维中会如此困难?如果中央行政人力不足,可以与地方政府合作办理,而非限缩底层人民申请补助的机会。
社福团体呼吁,「300亿元中央扩大租金补贴专案」对于社会弱势与经济弱势者,应增加随到随办的申办方式,使申办期间延伸到专案预算用罄为止;如果内政部仍不提供随到随办,应容许社会弱势与经济弱势者先登记申请租屋补助、审查补助资格并核定补助额度,待找到租屋处后再递交租赁契约影本、核发租屋补助金额,或是在9月至12月期间为他们加开租屋补助申办列车。
社福团体指出,面向社会弱势与经济弱势者的租屋补助申请,内政部应寻求地方政府的合作,包括分担随到随办的行政业务,或是在300亿元中预先匡列各县市社会与经济弱势者的租屋补助预算,以让中央的政策美意能真正嘉惠到最贫困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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