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因铁道局施工,导致台铁鸣日号上下跳动,险象环生。昨日交通部惩处出炉,铁道局共惩处6人,负责该工程的工务段段长调离现职。前交通部长贺陈旦表示,铁道局是监理单位,本身要跟被监理者的责任要划分,「我不觉得铁道局有做工程的必要,从根本上就应该避开来。」
交通部昨日发布鸣日号6月11日行经花莲南平至万荣间,因铁道局工程施工肇生行车安全的行政调查初步结果及处理。依铁路法第4条规定,铁道局工程由主管机关办理行政监理,也就是交通部,交通部已于6月24日及昨(1)日邀集专家学者召开2次行政调查会议。
交通部表示,本次案件就铁道局工程施工面调查初步发现5点缺失,包括:铁道局东工处未依施工计画请台铁局支援砸道车及人员配合施工,却同意承包商进场施作;施工时亦未要求承包商及监造单位确保施工品质;铁道局对于东工处监督管理未尽职责;工程相关人员专业不足、砸道不确实、轨道施工检查方法不确实、施工安卫管理未落实;当日施工完成后铁道局与台铁局检查机制尚须进一步检讨。
交通部指出,本事件工程管理未落实及施工品质不佳,涉铁路行车安全及严重影响政府形象,依据交通部初步行政调查缺失问题,铁道局已惩处相关人员,将东工处处长、段长及主办工程司记过处分,并已将负责该工程的工务段段长调离现职,其他相关人员亦依所涉权责一併处分,共惩处6人。
交通部已责请铁道局就工程施工面应针对3点事项儘速改善。第一,铁道局应确实督导工程处依施工计画办理,加强与台铁局横向联繫协调,并请台铁局人员及机具(砸道车辆)配合施工,以确保轨道工程品质;第二,请铁道局全面检讨如何落实施工品质及施工安卫管理;第三,请铁道局应确实办理近期高风险工项的施工品质查证;第四,请铁道局会同台铁局重新检讨砸道后检查程序及恢復通车程序、订定当日施工完成后两局的检查机制。
交通部表示,将持续督导铁道局及台铁局确实改善,务求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以确保行车安全。
贺陈旦表示,铁道的监理确实是一个大问题。既然今天要有一个监理单位,它本身要跟被监理者的责任要划分。今天如果还是有许多工程由监理单位去建造,然后给别人营运,到时如果出问题,到底是设计、採购、监造时就有状况,还是营运者的状况,就分不清楚了。
贺陈旦补充,必须划分哪些是「国家责任」,哪些是「营运者的责任」,且长期来讲不应该让台铁没有工程的能力。做工程的机构,会为了自己的存在,而同意或主动去做一些工程,但对营运来讲不见得划算,很多铁路立体化都是这样。或是建造时无法考虑营运细节,例如台铁加了很多通勤站,结果通勤旅客搭区间车都在等对号车,台铁当然常常误点,还承受骂名,但其实是因为做工程的人没有考虑营运需求。
贺陈旦说,不能让做工程的人和营运的人是两套人,观念跟成本控制都不一样;应该铁路单位自己要有一些适当的工程能量,铁道局应该回到法律上监理的角色。那是否铁道局完全不要碰工程?他不觉得铁道局有做工程的必要,为了责任划分,从根本上就应该避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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