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局怀疑,「中华爱国同心会」接受大陆国台办政党局等单位资助,涉嫌在台发展组织并以暴力手段抗议法轮功,推动「反送中」的香港民运人士黄之锋、何韵诗等人,将创会会长周庆峻及成员萧勤、副会长李有明、「抗日协会」理事长郑建炘4人依违反《国安法》等罪送办。但台北地检署调查,因周死亡,其余3人行为不构成《国安法》处罚的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行为,认定3人罪嫌不足,5日将周男4人不起诉,另通缉周妻林明美、爱国同心会秘书长张秀叶2人。

调查局怀疑,爱国同心会创会会长周庆峻与妻子林明美2011年在大陆湖北省当阳市投资人民币20万元开设鱼塘,与当地台办接触后,接受国台办政党局、湖北、厦门等台办涉台人员资助,陆方以每月台币10万元额度,资助周庆 峻夫妇在台发展组织。

周庆峻夫妻2019年自大陆携带美金1万元及人民币2万元来台,指示秘书长张秀叶作为该会经费外,国台办政党局并提供1年3次落地招待的旅游资源,以该会在台发展组织。该会即长期以宣传车为中共宣传,抗议法轮功、暴力恐吓台独及港独人员、以中共金援扶植陆配参与地方选举。

周庆峻另支持郑建炘成立台湾人民抗日协会,规划举办两岸和平统一相关活动,周以赞助经费及动员声援,2019年国台办政党局并邀请爱国同心会、抗日协会人员一起赴厦门参加海峡论坛活动,并规划以暴力恐吓推动「反送中」的香港民运人士黄之锋、何韵诗等人,甚至发动抗议罢免前高雄市长韩国瑜行动。调查局依违反《国安法》、《反渗透法》将周庆峻等人送办。

但北检调查时,萧勤承认有向周领钱,但不知是受中共资助,并称爱国同心会不正常,到大陆机票是自己出的,副会长李有明则称他是帮周开车,没有支薪,副会长是周随口封的。郑建炘说,只有办抗日活动曾拿该会的钱。

检方认为,依《国安法》规定不得为大陆地 区、境外敌对势力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而仅单纯加入组织,并不在该法处罚范围内,这些人虽有出席海峡论坛、接受陆方招待、受周庆峻指示搜集香港民运人士行踪,因并非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行为不构成《国安法》,将萧勤3人不起诉,至于被控涉《反渗透法》的周庆峻因死亡,另获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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