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海航运魏姓主管在车上放置200万现金,准备用于协调纠纷,郑姓主嫌等5人辗转得知讯息,今年3月8日潜入地下室敲破后座车窗,窃走车上的现金,士林地院审结,依共同犯窃盗罪,分别判处8月到1年徒刑不等,其中两人因没有分得赃款,愿赔偿损失,法官给予3年缓刑。
郑姓、李姓、白姓、吴姓与李姓等5名嫌犯,经由昵称「赵山河」、「RK」得知位在内湖的万海航运大楼地下室,魏姓主管车上放有鉅款,5人则萌生歹念,潜入地下室内,由郑持灭火器敲破后座车窗玻璃,李男则爬入车内,行窃现钞得逞,白等3人负责接应、把风。
郑等人得手后,随即前往北投焚化炉附近分钱,并各自离开,并将剩余的赃款交给「RK」,检警获报后,1周内循线在台中、新北市等处逮捕窃嫌,查扣身上的现金以及新买的手机。法院开庭时,郑等人均坦承犯案,其中负责把风的吴男、李男与魏姓主管达成和解,并承诺赔偿200万元,已达成和解,魏同意撤回刑事告诉。
判决指出,敲破车窗郑姓男子犯共同窃盗罪,判处徒刑1年,李男判处徒刑11月,白男判处徒刑10月,缓刑3年,吴男、李男判处徒刑8月,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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