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涉贪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立委苏震清依贪污治罪条例之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判10年,廖国栋判8年6月、陈超明判7年8月、前立委徐永明期约贿赂罪判7年4月。赵正宇立委只依逃漏税判刑6月,可易科罚,财产来源不明罪无罪。可上诉
检起诉前太流公司董事长李恒隆,涉嫌透过白手套郭克铭等人行贿苏震清、徐永明等人,透过公司法修法或举办公听会,施压经济部官员撤销太流增资登记,企图夺回SOGO经营权。检方指控苏震清2012年到2015年间,以借款、参与党内初选等名义,收受李交付的现金或支票2580万元,苏的助理余学洋收贿124万,苏再利用立委职权开协调会,施压经济部撤销太流公司当年的增资登记。
李后来再找曾任国会研究室助理、公关公司负责人郭克铭,由郭透过廖国栋的助理丁復华,2015年至2020年由廖在立院质询官员、提出法律修正案等,帮助李取回SOGO百货经营权,廖收贿790万、丁收贿180万。
2019年李因见长久以来透过立委施压经济部撤销太流公司相关公司登记未获成效,改行贿陈超明100万,其助理梁文一50万,由陈以办公听会方式对经济部官员施压;前时力党主席、徐永明立委也以此索贿200万,但因沟通疏失,徐未得手。
检调侦办本案后,搜索立委赵正宇住处,查到170万来源不明财产,赵仲介土地买卖取得佣金,另有68万多元逃漏税。赵的助理林家麒假称要施压官员乔事,向殡葬业者诈骗1100万,也遭依冒用公务员名义诈欺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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