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童父亲于110年因未缴前开通行费而有30笔交通违规罚锾,是该车实际上为陈父所使用,但是将车子登记于陈童名下。(翻摄照片)
陈童父亲于110年因未缴前开通行费而有30笔交通违规罚锾,是该车实际上为陈父所使用,但是将车子登记于陈童名下。(翻摄照片)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桃园分署近日发现11岁陈姓男童,因积欠上百笔高速公路通行费被移送执行,执行人员觉察有异,调查后发现陈童父亲将汽车登记其子名下,才让陈童遭移送强制执行。桃园分署还发现陈父积欠多笔道路交通违规罚锾,6日派员留下执行通知,盼其尽快处理欠费跟罚锾。

桃园分署指出,发现11岁陈姓男童,2020年间因行经高速公路未缴纳通行费,经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区养护工程分局移送桃园分署执行。陈童欠费笔数高达128笔。执行人员发现,陈童财产清册有1部汽车。另查陈童父亲于110年因未缴前开通行费而有30笔交通违规罚锾,是该车实际上为陈父所使用,但是将车子登记于陈童名下,而逃避责任。

桃园分署今天派执行人员至陈父龙潭区户籍地现场执行,现场未获遇见陈父,经询问邻居,分析陈父应该去工地上班,因平日他都带着小孩还有老婆一起出门工作,没有相关联络资料可提供。执行人员只好在陈的户籍地留下现场执行通知,促其儘速处理陈童欠费与自身之罚锾。

桃园分署呼吁,民眾不应为了逃避责任,而将车辆登记在无能力负担之未成年人名下。欠缴路边停车费、ETC 通行费与交通罚锾的义务人,收到缴款通知后,应主动于缴款期限内自行缴纳,勿持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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