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科技大学蔡姓助理教授,因教师升等过程被评定为不及格等争议,竟透过电子邮件传送公开信箱指责校长「像痞子一样」「不要脸」,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无罪,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定蔡贬抑校长的社会评价,改依公然侮辱罪判处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蔡在2019年12月8日上午10点,将载有「校长在行政诉讼的答辩书却像痞子一样辩称」「校长却是什么都要就是脸不要」,颠覆了对校长这个职业的认知等文字之信函,藉由电子邮件传送给300多位全校教职员观览。

台北地院判无罪,但高院认为「痞子」之词,指「恶人」、「流氓」、「不良心性」,而「不要脸」系不顾面子,不知羞耻。是「像痞子一样」、「什么都要就是脸不要」,有用于质疑或贬抑一个人是恶人、流氓及不知羞耻之意。

高院指出,李当时担任科技大学校长一职,而蔡的学歷为博士,且在同校资讯系担任助理教授,蔡以「像痞子一样」、「什么都要就是脸不要」之电子邮件辱骂校长,带有贬抑校长社会评价之意,构成公然侮辱罪。

高院考量蔡因升等案等争议而对校长心生不满,其将电子邮件传送到特定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之大学校务信箱,对校长公然侮辱,使其心理感受难堪、不快,足以贬损其声誉、人格及社会评价,判处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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