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媒体人周玉蔻因于去年5月疫情3级警戒期间,在疫情指挥中心公布确诊人数前,抢先在脸书爆料确诊人数,还预告AZ、莫德纳疫苗抵台时间,网友认为周女泄漏疫情讯息,企图影响股价,告发周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台北地检署虽认为周女抢先爆料行为不妥,但难认有影响股价情事,不起诉周女。案经再议,台湾高检署8日审核后认为无理由,驳回再议,周获不起诉确定。

周女在去年5月16日,在疫情指挥中心当天发布疫情调查结果前,在个人脸书PO文「207!还好不是几何式成长!好家在!继续防疫!」,抢先在指挥中心发布确诊人数前爆料,遭人告发散播有关疫情谣言,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

此外,周女另在去年5月16日、18日分别在脸书上,贴文预告「今天的独家好消息:疫苗(AZ与莫德纳)五月底、六月中旬,分批抵台!」,不久后周删除「AZ与莫德纳」部分叙述文字,仍被网友截图告发散布谣言来影响股价,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

检方调查后认为,周女抢先爆料,易造成指挥中心困扰,行为不妥,但无法认定周散播疫情谣言;另周预告的疫苗抵台时间,即便去年5月14日到5月底股价上升,仍无法认周贴文内容能影响股价,且具备「足以影响一般理性投资人投资决定」之「重大性」要件,尚不构成违反《证交法》,上月将周不起诉。

其中周女被告发的违反《证交法》部分,检方虽处分不起诉,但依法仍须依职权送高检署再议,高检署经审核后认为再议无理由,今驳回北检再议,周获不起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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