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的中华大学硕士论文争议不休,台北市议员王鸿薇再揪时间点谬误,她称林智坚论文正本发表时间为2008年8月,晚于竹科管理局报告结案时间7月。对此,林智坚竞选办公室回应指出已针对不实指控提告,呼吁民代勿耗费社会资源,以政治口水凌驾大学自主,企图影响审查结果。
王鸿薇指出,林智坚的论文放在中华大学的图书馆,书皮上面写的完成日期写的是2008年8月,那就是论文发表日期,晚于竹科管理局7月结案报告,林智坚却用6月26日口试日期当作发表日期。
王鸿薇认为林智坚为了要强辩,才用口试日期解释,但已严重违反《着作权》法,按照契约内容,不管是着作权在竹科或「厂商」中华大学,都没有林智坚的份,任何个人都不能主张有着作权。
竞选办公室副主任黄任玮表示,林智坚针对相关不实指控已委由律师完成提告程序,而大学校方也都对外表示将进行相关审查,呼吁民代勿耗费社会资源,以政治口水凌驾大学自主,企图影响审查结果。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