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陆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等4部门联合发布《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从食品生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进口、网路食品交易等多方面,部署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并要求网路平台禁止宣传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
实际上,早在今年1月,大陆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就曾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此次最新发布的《规定》主体也增加了农业农村部门,凸显了对遏制「食金之风」的重视与决心。
根据该最新《规定》指出,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也非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根据中国品质新闻网引述该《规定》要求,食品生产者和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得採购和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售卖含金银箔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食品进口商也不得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与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金银箔粉。
此外,也要求网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要落实主体责任,禁止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通过网路等资讯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不得在食品广告中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以及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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