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本周一指出,有关伟豪投资公司今年2月24日改派代表人,如兴并未办理经济部变更登记亦未发布重大讯息,伟豪投资及如兴公司亦未告知相关单位,迟至7月18日如兴输入重讯才得知改派案,证交所立即对如兴进行查核。
证交所并依照「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4条第1项第6款及「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数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机构资讯申报作业办法」第3条第1项第13款情事,如兴延迟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重大讯息及内部人新就(解)任资讯,已违反前揭规定。另外,昨天下午记者说明会针对重大讯息诸多事项尚未厘清,由于涉及股东权益甚鉅,证交所处以违约金150万元。
证交所也表示,为维护投资人权益,如兴应于7月25日前赴证交所召开记者说明会说明,倘如仍未清楚说明,得按次处以5万元至500万元违约金,至办理之日止。因该案违规情节重大,证交所已函请如兴董事长、总经理除于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违规改善情形外,这些人员及发言人并应于6个月内至证券专业机构接受证券法规研习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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