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主委邱太三5年前担任法务部长时,因不满名嘴黄越宏指他为妻子宋富美关说回任法官,他怒斥「寧信有鬼,不信瞎掰名嘴」提告求偿;最高法院认定黄男未尽合理查证,让社会大眾对邱太三的名誉有所质疑或贬抑,判黄须赔偿80万元确定。

至于原审判决黄男须在《中国时报》等三大报之一的全国版头版刊登道歉启事部分,因今年初宪法法庭判决民法195条「强制道歉处分」违宪,此部分废弃,发回台湾高等法院。

黄男2017年5月在电视谈话性节目中,接连爆料邱太三涉关说,让前法官妻子宋富美再回任法官,邱举行「反击」记者会说明,并对黄越宏提告并求偿300万元与在中国时报等报纸,刊登道歉启事。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黄男赔偿80万元并登报道歉,二审高院逆转改判黄男免赔及道歉,但遭最高法院废弃发回后,高院更一审认为,黄辩称有向司法院退休高层人士、立法委员幕僚等相关人员求证,已尽查证义务,但未举证说明其有合理查证之行为。

更一审指出,黄男辩称柯建铭每次召开政党协商,会施压司法院,司法院才破例让邱太三配偶在55岁回任法官等语,也未举证以实其说,均难以採信,黄越宏的文字及言论称邱太三以特权施压再任案,属未尽合理查证。

更一审表示,黄越宏的文字及言论,客观上已足令阅听大眾产生邱太三利用自身影响力干预司法人事议案之负面印象,足以对邱太三社会上之名誉有所质疑或贬抑,判决黄须赔偿80万元,并登报道歉;判赔80万部分,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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