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馆长」陈之汉在他的直播频道中,用不雅字眼飙骂艺人吴宗宪,陈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8天,可易科罚金确定;吴提民事求偿200万并要求陈道歉,最高法院认定,馆长侵害吴的名誉,判他须赔偿吴宗宪精神慰抚金80万确定。

至于原审判决陈男须在「馆长成吉思汗」的频道及脸书「飙捍粉丝专页」,连登3天道歉声明部分,因今年初宪法法庭判决「强制道歉处分」违宪,最高法院就此部分废弃发回,由原二审法院晓谕或阐明令被上诉人为请求,改谕知回復名誉之其他适当处分。

本案导因吴宗宪2019年8月5日称网红没素质,馆长不服气,3天后开直播反击,除飙骂脏话并呛吴「你连屁都不如嘛」等语。吴提告刑事究责,并要求民事赔偿。

刑事部分,陈之汉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8天,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判决确定后向公库支付10万元,全案定谳。

民事部分,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陈的影片表达其对吴宗宪能力、地位、态度之负面评述,客观上确足使吴在社会上之评价因系争言论而受到贬损,且陈对其应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不再争执,吴可以请求陈负损害赔偿责任。

高院指出,该影片从2019年8月8日经直播发表后,迄至2021年12月6日才经陈之汉下架,考量言论侵害吴的名誉之程度、侵害行为发生原因、持续期间及所生影响,以及两造学经歷背景、身分地位、经济财产状况等,判决陈须赔偿80万元,此部分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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