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65岁陈姓男子21日晚骑车至中和区中山路某加油站加油,向加油站员工22岁刘男提醒不要滴到油箱,但刘仍不慎把汽油滴落油箱,陈男愤而表示不付溅出部分的油资,双方爆发口角,刘男情绪失控,挥拳殴打陈男头部,陈男前往警局报案,控告刘男伤害。
陈男本月21日晚间8时许到加油站加油,加油前特别告知加油站员工刘男勿将汽油滴落油箱,但刘仍不慎将汽油喷溅于油箱上,陈男不满,向刘表示不愿支付喷洒出的油资,双方因此口角,刘男情绪难失控,徒手方式朝被害人头部挥击一拳,陈男心有不甘,拨打110报案并至中和警分局中和派出所提告伤害。
警方调阅加油站内监视器影像,并通知刘男到案说明,厘清事件原委,后续将以伤害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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