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苏姓男子前年在网咖附近随机向路人要钱不成,遇见正要到网咖上班的19岁刘姓店员,他拿水果刀威胁要钱被拒绝,竟杀死刘男,法院开庭时,死者阿嬷下跪求法官将苏男判死,最高法院驳回上诉,考量他犯后自首符合减刑要件,依强盗杀人罪判刑20年定谳。
2020年3月27日苏男随机在路边找人要钱却频频遭拒,但他不放弃在网咖附近游荡,一直见到认识的刘姓店员准备上班,苏因此向他要钱,还持刀要他交出财物,刘反抗并想离开,却遭苏往胸部、颈部各刺一刀,刘虽挥拳反击并试图逃离,但体力不支倒在路上。
一审桃园地方法院及二审台湾高等法院都将苏男判处无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后,高院更一审开庭时,死者阿嬷下跪求法官将苏男判死,死者父亲则是气愤地骂苏男一直狡辩否认犯行。
更一审考量苏男造成被害人生命丧失无法回復之损害,使被害人家属遭受至亲丧命之悲痛,为免睹物思亲之痛,只能迁居他处,他的恶性重大,但考量他非杀人之直接故意,且自首又表达对被害人家属之歉意,减刑后判刑20年,褫夺公权10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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