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在2020年12月上路,但统计发现,部分措施使用率不高、难鼓励雇主使用,该法提及在有员工64岁时,雇主可以向劳动部申请补助办理退休准备、调适及再就业等措施,但至今成效不佳,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官员坦言,目前在正在评估修法中。

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上路后,新增许多补助、也鼓励许多高龄者外出求职,但据统计,提供雇主在劳工满64岁时提供的准备、调适及再就业相关协助措施,去年全年仅有4个事业单位申请、4人受惠,明显偏少,主因为多数劳工往往在64岁前就退休。

据劳动部去年的「劳工生活及就业状况调查」指出,劳工预计退休年龄平均为 61.3 岁,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身心障碍及特定对象就业组组长施淑惠说,由于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补助雇主是在劳动基准法第54条所定强制退休(65岁)前一年,意谓仅能提供64岁至65岁的劳工协助,但实务上发现多数劳工都在65岁甚至64岁就退休。

施淑惠表示,因此目前改由发展署结合各工业区,办理退休再就业准备研习课程,主动邀请想退休的劳工参加,而该条文目前也在评估修法中,希望提供让更多劳工受惠。

此外,为鼓励事业单位继续雇用高龄劳工,劳动部提供最高25万8000元的「继续雇用高龄者补助计画」,但其中多数受惠劳工为保全业及清洁业等原本就会继续雇用高龄者的等行业,遭质疑钱未用在刀口,施淑惠说,目前该计画也可能会调整。

老盟秘书长张淑卿则认为,目前社会仍普遍对高龄劳工有就业歧视,高龄者也往往不认为自己可以就业,劳动部应思考透过工作模式改造,提供更多弹性的工作让高龄者就业。

张淑卿建议,应普设银髮人才据点,或在在公立就业服务站设置高龄专属柜台等,提供高龄者专属职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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