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担任爱盲基金会董事长兼执行长的谢邦俊,花费基金会公款向自己担任负责人的公司採购大量产品,台湾高等法院驳回谢的上诉,依背信罪将他判刑10月确定。

检方起诉指控,谢邦俊指示基金会人员办理採购品项,但遭李姓财务主管以数量过多,且交易对象有利益衝突之疑虑,不同意审核通过,但他趁对方请假时,指示其他人员调整採购数量,交由代理主管审核通过。

谢男未依爱盲基金会财务支出申请办法提交董事会决议,擅自决行通过採购案;他另使基金会实质向他的公司採购,形式上却又以妻子的公司作为交易名义人,将基金会原已核定报价金额提高,使经基金会支付189万1000元给妻子的公司。

#採购 #爱盲基金会 #谢邦俊 #基金会 #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