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行政院推动将农田水利会改制为公务机关,并通过修法实施,被外界批评是为了消灭地方派系,费鸿泰等38名在野党立法委员声请释宪,主张《农田水利会》18条侵害全台17个水利会的水权及管理经营权,侵害宪法财产权等,宪法法庭辩论后,8月12日下午3点判决。
宪法法庭5月24日开庭辩论时,声请释宪的38名在野党立委认为,农委会设立农田水利署要求全台水利会配合相关作业,违法滥权,明显违反法律保留及权力分立原则,侵害全国水利会及155万会员的农民,依宪法结社权的保障,且未经合法徵收程序,国家强夺水利会高达数兆元资产,已侵害人民财产权。
立委们的委任律师苏焕智说,农田水利会当年成立是来自辛苦的农 民们,在台湾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可忽视。水利会成为公务机关后, 水利会会员丧失水权的监督,也无法监督被移到工业使用的水权问题 ,影响农民的经济自主及生存权。
但农田水利署长蔡升甫说,原有的水利会无法解决用水不公平问题,现今的社会环境变迁,水利会改为公务机关后,政府才可 运用科学技术来处理灌溉水质污染事件,保护水质、确保安全,修法 后的农田水利会法,有其必要性及正当性且合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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