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竞选看板大战!台北市建管处提出《台北市竞选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修正草案,限制竞选广告物仅能设置在竞选办公室、车辆及指定公布栏,北市议会3日举行大会三读通过,预料2024年选战街头恐无竞选看板。

每到选举期间竞选广告林立,现行自治条例採「报备制」,规定市长、议员选举投票日2个月、里长选前1个月得以刊登竞选广告。自治条例修正限缩广告刊登时间、地点。

修正条例规范北市须设置「公布栏」,提供每人A3大小的竞选广告刊登空间,刊登时间是参选人抽籤前;竞选办公室、车辆设置广告时间,为候选人竞选办事处登记的次日起,政党初选不得设置竞选广告物。

未按照规定张贴,不需劝导,可对设置人及设置处所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开罚1万至5万元。另明定必要时可强制拆除、清刷。

对于政党办公处及竞选办事处的认定,以政党及参选人同意选委会公开之地址为限;竞选车辆则没有数量限制,但车辆加挂任何物品,不得变更车身原有结构。

北市对于竞选广告的认定,只要广告中含有「姓名」、「号次」、「图像」、「竞选项目或活动名称」及「竞选标语或标记」任3点以上(包含3点)即视为竞选广告,俗称「三点不露原则」。如参选人广告仅有照片及姓名,即视为一般广告,不受条例规范。

由于自治条例规定严格,曾在市议会审议时卡关,如今三读通过,将送行政院核定后实施,按时程恐赶不上2022年底选战。北市建管处公寓大厦科长杨銧煜回应,由于必须设置公布看板,目前都尚未讨论,今年绝对来不及实施,因此即使行政院核定,也会下一届再实施,最快适用于2024年选举。

议会法规会召集人、议员王浩指出,修法目的是考量市容景观、环保,另也降低选举门槛,如今年选举在大安文山区出现竞选看板大战,考验设看板的财力和资源,对新人造成不小压力,但今年是选举年,赶在11月底投票实施过于仓促,他研判中央核定时间应该是今年选举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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