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有名人夫热爱爬山,也获得老婆大力支持,然而他却和女山友爬出感情,不仅在山上车震,约去汽车旅馆开房间,后来他还收到女山友传讯露骨讯息「前天和大前天我都有高潮欸」、「亲那晚也特别强」,然而,2人关系却被老婆发现,女山友遭提告求偿;新北地院法官认定女山友侵犯人妻配偶权,应赔偿40万元,可上诉。
依据判决书记载,有名邱姓人夫热爱爬山,经常在假日相约山友们一起出游,且维持这个爱好长达8、9年之久,108年至109年期间,人夫因为爬山认识了林姓女子,由于2人同为爬山团体,时常一起参加爬山行程,渐渐2人从熟识到亲密,去年5、6月间,2人在攀爬百岳途中,竟然于桃园山上直接车震,并开始交往,且上汽车旅馆。
人妻从老公的手机对话纪录发现,林女常常传露骨的line讯息对话,还不断对自己的老公撒娇「想昨天跟亲做爱」、「前天和大前天我都有高潮欸」、「那晚亲特别有感觉」、「因为那时我已经有高潮欸」、「亲那晚也特别强」,不仅如此,林女还会传私密照给老公。人妻火大立即询问老公状况,老公也对她坦承外遇状况,并且保证不再与林女联络。
岂料,去年10月,人夫将与妻子对话纪录截图传给林女看,林女不但不生气,还不断传讯息安慰「亲先不用多想」、「亲我真的好担心你」,林女没有收到人夫的回应后,又继续传讯息「好爱你」、「我会等你」等语。
人妻念及与老公已有30年的夫妻情份,也支持热爱爬山的老公,只希望老公别再和林女一起爬山、过夜,然而,林女不仅全盘否认与她老公有任何交往关系,甚至,直到今年4月2人依旧一同相约爬山,她的苦言相劝遭漠视,便提向林女提告求偿40万元。
林女辩称和人夫约在前2年认识,一起爬过10次左右的山,但也不知道人夫已经结婚,是后来听山友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但私底下对方还是否认,是直到人夫传了与他老婆的对话纪录才知道2人已结婚;另外,也坦承在桃园山上车震,以及去汽车旅馆开房间,其余都是与人夫一般朋友方式聊天,也未再发生性行为。
新北地院审理,从人夫与林女的对话讯息、行车纪录器画面相关证据,认为林女漠视人妻痛苦心情,严重侵害人妻的配偶权,但考量林女为长照居家照顾服务员,月领4万7千元,判林女应赔人妻4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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