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电动自行车超速乱象,交通部预告修正「电动辅助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型式安全审验管理办法」,针对马达、电子控制装置、电池、车架及充电器等重要零组件强化管理,纳入审验项目,车辆不符合规范停止审验程序,等于禁止贩售,新法拚11月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指出,电动自行车内建的控制器,会把车速压在不超过25公里,但市面上改装泛滥,车速超过25公里的情况屡见不鲜,经查发现许多控制器被改过,造成超速问题,因此修法将控制器纳入审验要求,制造商要说明来歷,跟谁买、从哪进口,审验通过后要贴上合格标籤。

另为加强市场管理,要求审验时应提供经销商清册,审验机构并得至经销商处办理实车抽验,并配合明定实车抽验费用之负担对象。路政司解释,曾碰过许多案例,到工厂抽查时却发现车子已经卖给经销商,厂内没有车能检查,因此修法增订实车查核,直接到经销商抽查车辆,而依照《消保法》,经销商有配合的义务。

路政司说明,若车辆不符合相关检测,对业者会有处分,包括停止审验申请、不能张贴合格标章等,等于禁止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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