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许多外籍移工都以电动自行车做为代步工具,但总会进行大幅改装。随着《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法,电动自行车纳管,需领牌上路,基隆市社会处20日呼吁雇主及仲介公司协助向移工宣导,应购买及骑乘审验合格车辆,切勿改装车辆,以免受罚。

基隆市社会处处长吴挺锋表示,截至5月,基隆市移工总数有5501人,其中印尼籍有3369人,占总移工人数61%。因电动自行车价格相对低廉,所以是移工在臺工作期间重要的代步工具之一,且部分移工透过改装,以提升电动自行车的性能。吴挺锋说本市男性移工偏年轻化,喜爱酷炫,或有改装车辆的状况。

吴挺锋指出,近期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已将电动自行车纳管,实施日期将由行政院定之,未来需合格挂牌的电动自行车才可以骑乘上路,未依规定领用牌照上路,将处以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并移交保管;未经审验的不合格车辆,即电动自行车没有黏贴红色闪电标章,不能领取牌照,骑乘不合格车辆上路,经查获将直接没入。此外,审验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如为让车速更快,擅自改装变速装置,将罚1800元至5400元,合格车改变一般装置,如改煞车、铃号、灯光及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等,也会处最高1200元罚锾。

吴挺锋呼吁雇主及仲介公司协助向移工宣导,应购买及骑乘审验合格车辆,检查是否有红色闪电图示的合格标章;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应配戴安全帽及礼让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载人、不可酒驾,社会处将透过社群网站、通讯软体及跑马灯等多元管道,加强宣导,有关多国语文图卡,请上劳动部跨国劳动力权益维护资讯网站(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pre-index)查询或洽1955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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