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车扰人清梦,台中市警第三分局9日晚间,与台中市监理站及台中市环保局共同执行「改装车辆稽查及噪音检测」勤务,在南区復兴路2段与忠明南路周边,拦检疑似改装及噪音车辆,整场勤务总计检测出11辆不合格车辆,依法开出近25200元罚单,查获酒后驾车2件。
市警第三分局指出,共计拦查28辆疑似改装及噪音车辆,逐辆带往环保局设置的检测站进行实地检测,经由仪器设备检测计有11辆不合格车辆,环保局现场即依噪音管制法第26条规定告发,共计将处25200元罚锾,后续将持续要求不合格车辆限期改善至复验合格。
警方呼吁,非法改装车体、电气设备,将使车辆安全结构减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可处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罚锾,限期检验;而非法改装排气管除违反「噪音管制法」外,同时可能触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6条、43条,最重可处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的罚锾。
市警第三分局长杨川表示,警方同时也结合「取缔酒后驾车暨防制危险驾车」专案勤务,于周边路段实施封闭式路检,要民眾勿存侥幸心态,避免酒驾交通事故的发生。
警方指出,执法没有假期,统计111年1月迄今,执行「环、警、监联合稽查」专案勤务已有8场次,且拦查检验不合格噪音车辆达52件,未来也将持续与环保局、监理站单位配合执行取缔噪音改装车联合稽查工作,透过执法及劝导方式,还给民眾一个安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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