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基隆地院法官陈志祥2018年任职务法庭法官时,对法官陈鸿斌性骚扰女助理案,上媒体说明改判理由,司法院维持基隆地院的职务评定年终职评「未达良好」,陈不服提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司法院处分并无不当,驳回陈的请求,可上诉。
陈鸿斌因强吻、性骚扰法官助理遭职务法庭惩戒判决免除法官职务 ,陈提再审后,职务法庭改判只需罚薪1年,当时引发各界譁然,监察院提起再审后,职务法庭再改判陈鸿斌免职。
但当时职务法庭承审法官陈志祥对外声称,让陈改轻判没有问题,还说陈鸿斌只是试图发展婚外情,从证据看2人是「两情相悦」,他的发言引发争议,法官协会、司改会等具状要求对陈志祥评鑑,法评会送监察院后、弹劾不成立。
司法院人审会仍对陈志祥进行处分,人审会认为他身为职务法庭的承审法官,却于接受媒体採访时,发表言论逾越判决书内容,且引喻失当、欠缺性平意识,有损法官之中立、客观、公正形象,予以书面告诫之警告处分。
司法院另认定陈男为言论不当,将他年终职务评定决定未达良好,陈男不服提告,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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