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期局统计,目前KY公司共107家,包括第一上市76家、第一上柜31家;今年截至11日募资案共7件,募资金额为21.51亿元。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表示,此次修正针对KY公司祭出6大新制募资祭出3项限制、并将3项规定修正为与本国上市柜相同。

首先,延长KY公司承销商的募资保荐期间,由现行的完成后2年延至3年。其次,若募资计画实际执行有重大差异,须提报董事会及股东会办理计画变更。最后,若重要子公司若在中国大陆,须将在台募集资金存放在台资银行或其海外子、分行,并依计画之用。

另外3项规定则修正为与本国上市柜公司相同。首先,KY公司若曾发生财业务异常状况,募资案审查期间将自12日延长至20日。其次,连2年税后亏损的KY公司,应检具健全营业计画书,才可办理现增发行新股或发行具股权性质的公司债。

最后,金管会针对KY公司增列募资退件条款,如当次募资用途疑投入有价证券买卖、经营权发生重大变动且财务业务有重大变化未依规定办理股份集中保管等不宜对外募资情形,金管会将可退回申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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