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局目前附业收入包含投资性不动产收入、租赁收入、处分不动产利益、饭盒收入、销货收入等。在铁路法修法后,台铁可加速资产开发效率及增加多元开发方式外,也可以配合铁道观光发展趋势,可进一步开发特色观光便当、铁路纪念商品、商标及图像授权、观光列车之授权经营,以吸引各类消费客群。

资产开发中心预估,铁路法三读后,再搭配后续子法修正,可开发的案件预估可创造142亿资产价值,另有12件开发案可加速推动办理,预估2030年整体开发收入可倍增至100亿,届时附业占比估达到30%以上,未来并以提高至50%以上为目标。

在铁路观光部分,台铁规划分成「观光车队」(团客)与「观光路线」(散客)双轨齐下,推动新主题观光列车上线营运;同时规划三支线(平溪、集集、内湾)转型以观光服务路线为主,将整体铁道旅游以产品导向进行整合与升级,以扩展客源。

附业营运中心预估,2022年各观光列车陆续完成升级投入,年营业额可达1.4亿元;疫情松绑后,国旅与来台旅游人数增加,2025年营业额预估将增至2.14亿元,2030年可倍增至4.3亿元,搭配铁路法将可为台铁铁路观光业务收益再创高峰。

台铁局指出,铁路法修法通过后,观光铁路服务内容可再突破创新结合观光列车、场站、周边景点、美食及导览解说等服务来提升旅客旅游体验及满意度;观光列车经营模式,亦将另由现行委托经营为主,转型为採委托经营、自办及合作经营等多元方式,创造更多铁道观光收益及产值,并可结合地方创生,促进地区观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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