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里斯籍杂货轮「德运号」从2019年10月开始滞留台北港27个月,船员们如今皆已平安返家,此事终于画下句号,而航港局统计,从2018年开始共发生6起船员滞留案,这些船只多是「权宜船」,船籍登记在管理松散的小国,设籍国也无力规范,加上船员多数为外籍,导致台湾法规无法可管,只要缴交停泊费便能长久滞台难以约束。
航港局表示,从2018年至今,我国海域因船舶问题或船上劳资纠纷,导致船上船员滞留的外籍船舶共有6艘,包括2018年1艘、2019年3艘及2020年2艘,今年无新增船舶,航港局都已会同国际运输劳工联盟ITF、法扶律师积极提供船上滞留船员饮食用水等人道救援,建立联繫管道与法律援助,现6艘船都已离台。
而这些被丢包的船只多半是「权宜船」,也就是船公司或船东为了降低成本、躲避法规,将其所拥有的船舶登记于其他国籍,巴拿马、赖比瑞亚、巴哈马、马绍尔群岛、贝里斯及马尔他为世界上主要的权宜船旗国,这些国家多半管理松散,导致漂流的船只成为「三不管地带」。
以滞台27个月的德运轮为例,德运轮幕后由大陆船东实际操控,船员在台生活则是一位自称船东友人的赖姓男子负责,而船东声称破产发不出薪水,航港局、移民署和新北劳工局曾试图协调,结论却都是「爱莫能助」。
据悉,航港局曾找来船东在台代表协商,但该代表态度强硬,表示只愿出3成薪资,船员们不甘努力付诸流水,双方谈判破裂,船东选择「摆烂」至今,但德运轮在台北港的千万停泊费用都有缴纳,且船上有人就能靠港,而此案属于外籍民事合约纠纷,双方皆非国人,台湾各单位鞭长莫及,船员处境便有如海上孤儿。
如今船员们为了家人,选择拿3成薪资返乡,分别于去年底和今年初回国,但国籍船问题仍是船运和远洋渔业的一大隐忧,倘若国际法规没有修改,船员也只能烧香拜佛、自求多福,期望自己别成为「海上监狱」的下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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