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20岁赖姓男子,去年开始从大陆进口电动(辅助)自行车审验合格标章贴纸,每张成本仅约新台币20元左右,再以翻倍价格在网路上贩售,保二总队刑大侦一队获报后展开调查,上个月南下台中逮人,查扣各式标章贴纸及铁制电动自行车车牌等物,初估不法获利至少30万元,警询后依违反商标法、偽造文书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

保二刑大侦一队今年4、5月获报,网路上有人私自贩售电动(辅助)自行车审验合格标章,包含电动自行车车牌及闪电雷射贴纸,疑似为仿冒标章,随即成立专案小组调查。

在网拍平台协助下,警方查到赖男涉嫌向大陆客制贴纸厂商订制仿冒的电动(辅助)自行车审验合格标章贴纸,每张成本仅新台币20元左右,但他以240元的售价,或是加上铁制车牌、螺丝的340元组合价,上网贩售。

专案小组循线追查,今年7月持台中地方法院核发之搜索票,在台中北区查扣电动自行车型式审验合格标章贴纸418张、电动辅助自行车型式审验合格标章贴纸200张、铁制车牌73片,共计691件及车牌螺丝1袋。

警方调查,赖男去年11月就开始贩卖,直到被查获前至少售出1500多件的仿冒标章,每月营业额高达4至5万元左右,期间不法获利至少30万元。

警方补充,正版的电动自行车型式审验合格标章贴纸上应载有详细的厂牌、型式及标章编号等,贴纸也应为雷射设计,有凸起、浮动的透镜效果,车牌背面右下方部分,则应有雷射防偽雕刻,且材质为雾面,但本案查扣的物品状况和上述条件全数相反,经财团法人车辆安全审验中心确认,判定为仿冒标章。

警方呼吁,民眾购买电动(辅助)自行车务必选择合法经销据点,或商誉良好店家,也要确认具有合格审验证明书及合格审验标章,而在各大网路平台上单独贩售的标章贴纸多为仿冒品,切勿购买,贩售者除违反商标法,也涉有偽造文书之嫌,警方会持续加强查缉,严加取缔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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