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管制署今(1)日表示,为因应猴痘防治需求,依专家建议向丹麦生技公司「巴伐利亚北欧」(Bavarian Nordic,简称BN)採购之猴痘疫苗JYNNEOS®,于今日晚间运抵臺湾,完成通关程序后,直接运送至指定-20℃冷储物流中心储放,并进行封缄作业。
本批疫苗共560剂,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后续疫苗使用对象,系依卫生福利部传染病防治谘询会预防接种组(ACIP)专家会议建议,为操作正痘病毒属培养之实验室人员及高暴露风险密切接触者,经由卫生局向疾管署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使用。
疾管署说明,目前全球仅BN公司生产猴痘疫苗,产能有限,致世界各国竞相採购,该款猴痘疫苗为减毒活性非复制型疫苗(live-attenuated, non-replicating),是第㇐个获准用于预防猴痘的第三代天花疫苗,相较第一代天花疫苗,副作用少、安全性高且施打便利,目前已在美国、加拿大和欧盟批准用于预防猴痘。本次抵臺疫苗,系由疾管署积极洽谈採购且经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同意专案进口,后续将依疫情状况,持续採购国内储备所需数量。
疾管署指出,世界卫生组织(WHO)于今年7月23日宣布猴痘疫情列为国际关注公共卫生紧急事件(PHEIC),针对猴痘疫情控制,仍建议以公卫措施为主要手段,包括监测、接触者追踪、病患隔离与治疗照护等。
疾管署表示,我国于今年6月23日公告猴痘为第二类法定传染病,目前已通报27例疑似病例,累计3例境外移入确诊病例,感染国家为德国及美国,另自 6月30日起,将具有本土或不明感染源猴痘个案之70个国家旅游疫情提升至「第二级:警示(Alert)」,提醒国人若前往该些国家,应避免可能与不特定人士密切接触之社交活动等高风险场域,返国入境时如出现发烧、皮肤病灶如红疹、丘疹、水泡或脓疱等疑似症状,应主动告知航空公司人员及机场港口检疫人员,并儘速就医,告知医师旅游史及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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