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海军舰队军人小昕(化名)某次外出和朋友聚会时,坚持和女同袍搭同一台Uber回去,没想到他竟在车上强行抚摸女同袍胸部及下体,对方忍了一年后于退伍前和上级禀报,高雄地院法官审理时认定小昕犯罪事实明确,依强制猥亵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

据判决书指出,1名海军舰队军人小昕于109年1月服役时,和友人外出饮酒,聚会结束后,坚持与女同袍小美(化名)搭同一台Uber离去,又要求司机先开往小美租屋处,没想到在车上时,他竟基于强制猥亵之犯意,先以左手搂住小美腰部,又将左手伸进小美内衣抚摸小美胸部,还隔着裙子抚摸小美下体,待Uber抵达小美租屋处门口时,小昕才停止动作。小美忍了一年直到退伍前1才向上级反应自己遭小昕侵害。

小昕表示他确实有和朋友聚餐,在车上也有搂小美腰部、用手环抱小美等,但他并没有强制猥亵对方,他有问小美要不要跟他到汽车旅馆休息,但小美说不要,所以就没有去了,可能抱他得时后有不小心碰到小美的胸部,后来小美说不要他就放开了,他并没有强行抚摸小美的胸部及下体等行为。

法官勘验小美和小昕的对话纪录发现,小昕曾传,「今天的事全都是我的错!」、「我承认」等又于110年2月小昕和军中长官申诉提到,「她要弄我就直接弄我,为什么要拖那么久」等认定小昕强行抚摸小美胸部、下体等行为属实,因小昕否认犯行,又责怪小美拖了1年再提告,法官依强制猥亵罪,重判小昕1年有期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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