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曹姓男子婚内出轨,在社区LINE群组约炮另名已婚的刘姓女邻居,双方均知情彼此已婚且有小孩,直到曹妻意外收到丈夫被法院催讨补偿费的裁定书,才惊觉丈夫约炮玩火上身,遂将2人告上法院求偿。桃园地院审结,判2人应连带赔偿6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曹妻主张于2002年间与丈夫结婚,育有2名子女,而2021年3月间她无意间收到法院寄给丈夫的补费裁定,细读之下才得知丈夫出轨已婚的刘姓女邻居,丈夫也坦承曾与对方发生性行为,甚至被刘女的配偶提告请求损害赔偿,曹妻不甘被辜负,也对丈夫与刘女提告求偿。
对此,曹男坦承妻子的所有指控,希望法院依照妻子意愿判赔,但刘女辩称,曹妻并未提出她侵害配偶权的证据,且她的丈夫于先前与曹男和解时,和解笔录中注明双方均抛弃民刑事请求权,认为曹妻没有理由再次请求赔偿。
桃园地院法官勘验证据,发现曹男曾证称自己于2020年间与刘女交往,期间曾与对方发生过2次性行为,法官认为曹男也为求偿对象之一,没必要作偽证,採信曹男说法。
法官勘验刘女的丈夫在前案审理时曾提出刘女的笔记内容,内容提及2020年4月间在LINE群组讨论,随后收到曹男的私讯,内容写道「人夫曹,有老婆,1男1女小孩,C区;我人妻,有老公,1男,D区」等语,此外笔记中详细记录两人交往的进度表,均与曹男的证述符合。故法官认定2人侵害曹妻配偶权属实,审酌双方经济能力等一切情状,判曹男需与刘女连带赔偿6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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