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日前通过《重大空气污染管制自治条例》送到台中市议会审查,法规委员会8日开会,部分议员认为自治条例中并无明订效益为何,且是否有与中央法规抵触或竞合也未说明清楚。逐条审查后主席何敏诚宣布保留,请市府将委员所提意见纳入提出修正案,于本届下次会议提出再行审议。环保局长陈宏益表示,感谢议员们对此草案的支持,环保局会再做相关修正,力拚这届议会通过。

台中市议会法规委员会8日审查《重大空气污染管制自治条例》,议员黄守达认为,从环保局订定的内容看不出来市府想达成的目标为何,也建议环保局将公民参与机制纳入。江肇国则表示,此草案攸关台中市空污改善,应更加慎重,建议把生煤管制条例废止併入此案,另,空白授权部分也应更具体,不要让人民无所适从。

副召集人李中表示,若本次会期二、三读通过后,环保署还有任何内容要修改,就无法再回到议会确认,本届未完成相关法治程序,下一届要从头来过,建议今天审查通过内容,最好跟环保署相符,否则只要修改,本届就无法完成立法程序。

何敏诚认为要先逐条审查后再做结论,逐条审查后,裁示本案保留,请市府将委员所提意见纳入提出修正案,于本届下次会提出再行审议,委员会绝对支持管制重大污染的自治条例,但不能随便制定,要以二、三读会的精神,在委员会就完备审议。

环保局长陈宏益说,感谢朝野议员们支持订定重大空气污染管制自治条例,针对议员建议在法律资源跟影响效果更周延的订定,环保局会尽快处理、修正,希望在这届议会有结果,力拚12月中可以通过、实施。

#自治条例 #环保局 #委员会 #台中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