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地检署侦办枋寮乡公所弊案,发现前后任乡长卢文信、陈亚麟都涉嫌以主管职权收取工程回扣,卢还以30、100万卖官牟利,陈则公车私用,全案侦结后,检察官依贪污、诈欺、偽造文书等罪嫌起诉2人及白手套、厂商共31人。

起诉书指出,枋寮乡前乡长卢文信在2014年至2018年任职期间,利用办理乡内公共工程採购职务,分别向欲投标的数家厂商索取工程回扣,作为内定该等厂商承揽特定工程的对价,得标后再依约定交付工程决标金额7至15不%等的回扣,若特定工程是由厂商寻求配合的设计监造厂商提出计画争取,盧文信则会向该设计监造厂商索取决标金额10至15%的回扣。

此外,卢文信还将清洁队正式队员职缺,作为贩官牟利的工具,2016年至2017年间,卢利用甄选清洁队正式队员的机会,向有意争取职缺的王姓、张姓临时人员分别收取30万元、100万的贿款,作为录取清洁队员的代价。

至于现任乡长陈亚麟部分,检调发现陈亚麟自2018年12月25日起接任乡长后,利用办理乡内公共工程採购机会,先后利用黄姓私人特助、何姓调解委员会主席作为白手套,向投标厂商收取工程回扣及贿賂,并勾结黄姓、林姓围标业者泄漏投标厂商名称及家数,使内定厂商得标,厂商再依决标金额4至8%不等的回扣及围标费用,一併转交陈亚麟分配报酬。

2019年1月间,有围标厂商为争取採购案,除借用他人名义及证件參加投标外,还邀请陈亚麟与黄姓私人特助到餐厅用餐,期间厂商请托陈亚麟利用职权指定他长期承揽小额工程採购案,在黄姓私人特助的居中促成下,陈亚麟内定由该厂商承揽採购案,每件小额工程採购案收取5000元至1万不等贿賂。

检调还查到,2019年1月21日至5月13日期间,陈亚麟驾驶公务车往返高雄看诊、购物及饮宴等处理私务使用共计7次,且为避免公务车私用被发现,还指示陆姓机要秘书要求乡长司机填写不实公务车油料费等核销程序,诈得无偿使用公务车的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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