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姓男子于去年6月加入诈欺集团,集团成员假冒法官与检察官的名义,以通讯软体Telegram诈骗杨姓男子,以洗钱案件为由,须将帐户内的金钱交给法院。杨男上当,被骗走70万元,他控告车手翁男冒用政府机关及公务员名义诈欺取财罪,桥头地院审理后,虽判处翁男缓刑,但须赔偿70万元给杨男。
此诈欺集团由昵称「RS」、「汉堡洪爷」、「破坏王加菲猫」等不明人士组成,翁男在去年6月加入此诈欺集团,担任车手。该集团成员分工,由其他成员先用Telegram(俗称飞机)诈骗杨男,杨男不察,到银行取出70万元。翁男依照成员「破坏王加菲猫」指示,以及「RS」提供的车资,从台北搭高铁到左营站待命。
翁男依「破坏王加菲猫」成员指示,到一家超商接收与列印集团成员准备的台北地院清查公文书,文书上印有偽造的「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北冻结管制命令执行官印」,到高雄市楠梓区福兴街与兴泰街交岔路口,向杨男收取70万元现金。翁将这笔款项放在右昌公园的公厕内,由不明人士取走。翁男因此获得「RS」不明人士给予的1万元酬谢。
杨男不甘被骗,向楠梓警分局报案,警方讯后移送桥头地检署并由检察官起诉。法官考虑翁男在到案后坦承犯行,且与杨男达成和解,愿意赔偿被害人。因此依犯3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机关及公务员名义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1年2月,缓刑5年,但得分期赔偿杨男7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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