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史上最大宗立委集体贪瀆案,台北地院判决,12位起诉被告,除立委助理余学洋无罪,11人判决有罪,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14日公开抽籤,由萧世昌法官中籤,与审判长刘方慈庭长及陪席法官许晓微共同审理。
这起近年收贿金额及牵扯人数最多的国会贪瀆案,检方指控太流公司董事长李恒隆,涉嫌透过白手套郭克铭等人行贿立委苏震清、陈超明 、廖国栋、徐永明等,透过《公司法》修法或举办公听会,施压经济 部撤销太流增资登记,企图夺回SOGO百货经营权;李恒隆在2012年找上苏震清,协助向经济部施压,但苏却不断开口向李要钱。
台北地院判决,12位起诉被告,除立委助理余学洋无罪,11人判决有罪,5位立委部分,苏震清被认定主动索贿2580万元、金额最多,重判10年,廖国栋判刑8年6月、陈超明判刑7年8月、前立委徐永明判刑7年4月,各褫夺公权3年至5年。
北院认定,赵正宇虽不涉贪,但因逃漏税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涉及行贿的李恒隆及担任白手套的郭克铭,因坦承犯罪且证词让涉贪立 委定罪,各获缓刑5年,但得支付国库1000万元及600万元。当事人及北检不服提上诉,高院14日完成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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