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电信在过去与国碁电子合併时,即透过转让出700MHz 频段的10MHz(5MHz X 2)给台湾大哥大,以符合频宽上限之规范。其后与远传电信进行5G共频及持股协议,过程中同样基于符合法规频宽上限之规范,为避免引发争议,转让出900MHz 频段的20MHz(10MHz X 2)给中华电信,上述作为均为亚太电信遵法之展现。
亚太电信强调,远传电信与亚太电信合併案之审查,实攸关我国整体电信产业之健全发展,透过合併更可提升消费者之服务及权益。对于频宽上限争议问题,亚太电信尊重主管机关会以法规及市场公平竞争为依据办理,呼吁主管机关儘速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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