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刘姓男子今年5月间晚间在市区见1名女子落单独行,竟搭讪问路,并以她背上有蟑螂为由,藉口以手帮忙拍落,趁机袭臀3下后逃逸,女子报警处理,警方循线逮捕,刘男坦承犯行,台中地院依《性骚扰防治法》性骚扰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31岁刘男今年5月30日晚间8时许,在台中市西区见1名女子落单,他尾随在女子后方,在假借问路搭讪,「妳背后有蟑螂!」刘男趁女子不及抗拒,立即出手做拍落蟑螂的动作后,趁机抚摸她臀部3下,随即往巷弄闪逃。

该女子惊慌失措,报警处理。刘男到案坦承犯行,辩称因一时情绪压力所致。

法官勘验录影监视影像,审酌他不尊重女子,趁机性骚扰,造成她心理阴影及恐惧,造成治安影响,考量犯罪时间短、犯后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拘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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