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名已婚保险业务员小芳(化名)2年前爱上1名男客户,发展出地下情,就连对方遭羁押,她也每天写信传情,丈夫后来发现外遇还得知小芳怀孕,虽然最后流产,但小芳已决定离开丈夫,丈夫提告求偿80万,法院认定2人已确实侵害配偶权,二审判赔25万,全案定谳。
判决书指出,小芳从事保险业务,丈夫从事金融业,2020年她与1名男子处理保单贷款时产生好感,隐瞒已婚身分与对方交往,该男子后来因案遭法院羁押,她仍天天写信给男子,让对方大为感动,同年11月男子羁押期满后,小芳开始经常从高雄北上至台中约会,最后被丈夫发现婚外情。
小芳后来怀上小王的孩子,但意外流产后,她就答应丈夫不再与小王来往,但去年5月夫妻俩又因外遇一事争吵,小芳这次索性离家出走,不再与丈夫联繫,气得丈夫提告求偿80万,庭审时小芳不出庭也不答辩,小王则称从不知道对方已婚身分,即使小芳曾带着儿子,他也以为小芳与前方已经离婚。
法院审理时认为,男子早再羁押结束时打电话给小芳就知道对方已婚,且当时电话还是小芳丈夫接的,审酌小芳与男子有诸多亲密合照,认为男子已确实侵害配偶权,判决两人须连带赔偿50万元;案经上诉后,法院认为小芳丈夫未能举证当初小芳腹中胎儿是小王的,无法认定两人有性行为,将赔偿金额减至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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