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1名20岁女子小芳(化名)平时喜欢与在邮局摆摊的阿姨相处,去年7月她到对方家中过夜,换上对方给的宽松上衣后入睡,没想到当晚竟遭对方的公公摸大腿和揉胸,她吓坏告知家人并提告,该名公公辩称当晚没看过小芳,但法官不採信,依乘机猥亵罪,判刑6月,易科罚金18万元。
判决书指出,基隆1名年约20岁、患有重度智能障碍的女子小芳平时会在某处邮局与1名卖饰品的阿姨相处聊天,前年7月22日她与阿姨在摊位聊天许久,值到深夜收摊,她因此跟着阿姨回到对方家中过夜,当时她洗澡完穿对方给的宽松上衣入睡,没想到当晚就遭阿姨的公公性侵。
小芳称当晚她发现阿姨的公公摸她的腿和捏胸部,她吓坏决定半夜离开对方家中,自己走回家,回家后也未立即告知家人,一直到隔天她与父亲争执被带到警局,她才脱口遭人侵犯,警方妇幼队随即侦办此案,并由社工员帮忙询问小芳详细案情,该名公公才遭控告猥亵罪。
不过该名公公矢口否认有摸过小芳,称当晚根本没见过对方,该名阿姨也称当晚公公没有见到小芳,但法官认为女子的说法只是在维护公公,且女子曾说过已有口头告知公公会有其他人到家中,而小芳的供词相当合理清楚,认定男子确实犯乘机猥亵罪,判刑6月,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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