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说明,由于银行已配合调整其存款牌告利率,为反映银行存款利率调升,9月30日起金融机构存放央行准备金乙户存款(应提准备额的55%)利率,源自活期性存款部分,调整为年息0.396%,源自定期性存款部分,调整为年息1.083%。

央行指出,源自外资的新台币活期存款,仍依央行2010年12月30日台央业字第0990062027号函规定,不给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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