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行规定,民眾若至银行办理存款继承,即使仅是几万元、甚至仅数十元的小额存款遗产,除须备妥相关检附证明文件,且必须所有继承人均亲赴银行才能办理,若有继承人无法到场,则须检附户政事务所出具的印鑑证明,手续相当繁杂。

银行局主秘侯立洋表示,金管会已多次接获民眾反映上述不便问题,对此函请银行公会研议简化措施。经银行公会综合考量实务需求及作业风险后,研议「金融机构办理继承存款简便措施之建议徵提文件」,并转知会员机构参考办理。

侯立洋指出,银行可据此自行依风险考量订定简化措施门槛,只要继承的小额存款符合规定,可由指定继承代表人至银行办理,若有其他继承人无法到场,只须由继承代表人拟具切结书或加注切结文字,无须再出具其他继承人印鑑证明,有助简化相关办理手续。

至于上述简化措施门槛的「小额」定义,侯立洋表示公版建议为3万元,但现行已有简化措施的15家银行则介于1~5万元不等,其中3家为1万元、11家为3万元、1家为5万元以下。预期包括邮局在内的39家国银,均可在年底前完成内规修正并上路施行。

金管会表示,在所有国银完成内规修正后,未来继承人至银行办理小额存款继承手续时,将可简化相关流程及所需提供文件,有助于提升民眾至银行办理存款继承效率,达到便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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