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姓知名男建筑师遭侯姓男子提告指控,与他的崔姓妻子多次到饭店投宿,他向尤男及崔女求偿连带赔偿1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佐以侯男提的搜证照片,内有尤男及崔女在饭店共处一晚后,房间内床单、枕头并沾染血迹等证物,判决2人须赔偿侯男40万元。可上诉。

侯男提告主张,与崔女在2007年结婚,婚后原本相处和睦,但崔女因担任芳疗及直销讲师的关系,在商业联谊组织认识尤男,去年崔女常藉故晚归,信用卡帐单明细、消费明细、发票上又有多笔投宿饭店纪录,加上行车纪录器也录下2人投宿饭店画面。

侯男说,尤男及崔女2人多次相偕前往汽车旅馆、饭店投宿,且共乘一车出游外地并过夜庆生,并提出多次出游照片佐证,且崔女也以LINE软体向他道歉,2人对于他身心及15年婚姻家庭生活之圆满幸福造成严重破坏,须连带赔偿。

台北地院佐以相关证据,认定尤男及崔女所为,显已逾越一般社会通念所认之已婚男女交往分际以及一般普通朋友间之社交行为,严重侵害侯男基于配偶权之身分法益,造成他受有相当程度之精神上痛苦,判决尤男及崔女须连带赔偿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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