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使上柜公司资讯更臻透明完备,参酌国际主要证券市场机制,增订规范上柜公司办理财务报告或年度自结财务资讯提董事会之召集通知时,应同时发布重大讯息,另考量给予上柜公司足够之因应作业时间,自113年第1季财务报告起始适用之。
二、为维护股东权益暨强化监理机制,上柜及兴柜公司发生董事长、总经理遭通缉之情事时,应将相关资讯发布重大讯息,俾利股东知悉。
此外,柜买中心为服务上柜及兴柜公司,提供有关「对有价证券上柜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3条规定之「内部重大资讯处理作业程序」参考范例,供上柜及兴柜公司参採,可至柜买市场业务宣导网站下载「上(兴)柜公司重大讯息发布应注意事项参考问答集」进行查阅,(网址连结https://dsp.tpex.org.tw/web/listing/apply_document.php),惟提醒公司仍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依自身规模及实务作业自行修订适宜之作业程序,并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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