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今天公布「110年特定死因除外简易生命表」,民国110年民眾一般平均寿命为80.86岁,如排除居国内十大死因之首的恶性肿瘤,平均寿命将可提高3.84岁,显示恶性肿瘤对平均寿命影响仍明显。
内政部发布新闻稿表示,为了解各类死因对民眾平均寿命的影响程度,因此运用卫福部统计的110年国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数,编算台湾各特定死因除外的民眾平均寿命,并比较与一般民眾平均寿命的差距;两者间寿命差距愈大,代表因该类死因减损寿命愈严重,明显影响民眾平均寿命。
内政部指出,恶性肿瘤已连续40年居十大死因首位,据统计,110年因恶性肿瘤死亡人数为5万1656人,占全体死亡人数比率27%以上;另外,若将心臟疾病及肺炎的死因排除,平均寿命也可分别提高1.56岁及0.91岁。
不过内政部发现,经排除死因为恶性肿瘤的平均寿命与一般平均寿命差距,从100年的4.01岁缓步降至110年的3.84岁,显示恶性肿瘤对平均寿命的影响有所下降。
若从性别观察,内政部指出,各特定死因除外平均寿命与一般平均寿命的差距,男性高于女性的死因包括恶性肿瘤、心臟疾病、肺炎、脑血管疾病、事故伤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另外,女性高于男性的包括糖尿病、高血压性疾病与肾炎、肾病症候群及肾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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